各部门、各单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现面向全校各有关部门、校内有关团体征集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本次征集岗位为A类辅助管理岗,属于长期性固定岗位。校内行政部门原则上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教辅部门、学生服务团队等按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各岗位实行用人部门自主申请、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固定岗位设置要符合“因需设岗”的要求,所提供的岗位力求体现“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让学生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职业实践和锻炼,参与校园事务管理。
2.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规定,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泰安市岱岳区实际情况,确定我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工作时间为40小时,劳动报酬为500元;
(二)学院国旗班、礼仪队是学院窗口形象团队,按每人每月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勤工助学补贴(国旗班、礼仪队每月补贴人数上线分别不超过40人、30人),由团委负责日常考核、造表并协助财务处发放勤工助学补贴。
二、岗位申请
请需求部门填写《泰山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和《泰山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于10月30日上午11:00之前将《审批表》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教学楼114室),《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tskjxyxszz@163.com。
三、岗位管理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设岗情况向学生公布。
2.学生在接收到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之后,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岗位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初试和复试,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人单位及学生本人三方确定后,签订勤工助学协议,确定录用。
3.各用人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岗位及在岗学生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学生在参与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切实得到锻炼与学习,并做好对学生的管理和劳动考核。学生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用人单位秘密。
4.各用人单位要严格勤工助学学生的出勤管理,据实核算学生报酬。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如确不能够胜任工作的学生要及时解聘。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538-6305128。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1日